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华县人民法院审判涉案诉案信访立案大厅项目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投资[2011]96号、[2012]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华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270m2。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
二标段:监理
2.3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纸包含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标段须具有房屋建
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信誉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书
4.1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投标企业,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标段)、建造师证书(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标段)、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二标段)、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先办卡后报名;已办理IC卡的单位,请携带IC卡、IC卡投标报名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两套于2012年4月 20 日下午17:30时前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14号窗口报名。
4.2本次报名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师)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亲自到场,未按以上方法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4.3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不多于7家,下同),当有效报名单位多于7家(不含7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当有效报
名单位不足7家(含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所有报名合格单位直接参与投标。
4.4外省企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后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
本省建筑类企业在周口市承接工程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
招 标 人:西华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