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的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工程施工 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河北天工化工机械厂以西、建华伟业泵业有限公司北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投资额: 2461.0947万元施工工期: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四、投报名时间为: 2012年 4 月 18 日至2012年 4 月 2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在报名期间内,投标申请人须先持投标人企业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网上报名之后再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前往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处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本人出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省、市企业进石备案手续 7.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在石家庄有工程的在石家庄建设局开取,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取) 8、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原件(留复印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图纸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六、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章)联系人: 张希华 联系电话:0311-86578189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公章)联系人:任惠 联系电话: 0311-87031153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