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1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经济开发区宁东新城规划区域内,东临创业路,北临金海路。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9919㎡,项目总建筑面积455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989㎡,地下建筑面积13535㎡。
2.3项目总投资:40160.71万元;工程造价约1.53亿元。
2.4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588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包括水电、消防、人防及防排烟系统)及幕墙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2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3.4申请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县外企业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3.5申请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须配备3人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 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土建 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必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其任职须符合《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要求(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6申请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2012 年4 月18 日14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本资格预审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下同)为2012 年4 月 28日上午9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力洋镇储家山路1号
联系电话:65105987
联 系 人:应亚君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环城东路21号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106685、13605745721/0574-65228923
联系人:何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