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鄞州区教育局按规定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校园内(高新区梅墟龙山),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37平方米,框架结构,五层,工程造价约4448066元。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总承包。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0日- 2012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nbctc.com.cn 、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高新区梅墟龙山
联系人:徐耀明 联系电话:88365056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501号麒麟大厦北楼206室
联系人:许卫东
联系电话:28851182
传 真:2885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