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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住院楼改建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2012-04-25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住院楼改建装饰工程施工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1】2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住院楼改建装修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内

  2.3建设规模:总装修装饰面积约9000m2 ,计划投资1300万元

  2.4工期要求:9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第二住院楼1-7楼改建装修装饰(含消防管网设施及弱电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 当开标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仍在9家以上时,则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从所有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请投标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至指定账户,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保证金指定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4月25日~2012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衡阳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二人同时)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拟任建造师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回单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一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投标申请人为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岗位资格证书,其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须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会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衡阳市行政区域外投标人还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拟任建造师同时到场参加,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下午3:00时;开标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下午3:00时。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下午3:00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业 主: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6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34-8249412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项目部)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734-3121200

  传 真:0734-3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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