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健康路派出所办公楼内装饰工程

2012-04-27 来源:江苏淮安市

  1、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健康路派出所办公楼内装饰工程 经批准建设,现对其进行 施工招标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

  2、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西安路西侧,军营路南侧

  ⑵工程规模:约 80 万元

  ⑶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⑷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⑸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堋⒍辰岷推撇刺�/DIV>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⑸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⑹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⑼市场准入:企业须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须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 或《外地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到淮安市建工局办理)以及《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须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

  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⑾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须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且必须到场。

  ⑿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中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新发布公告。

  注: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6、报名

  ⑴、报名时间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2年 4 月 27 日至 2012 年 5 月 4 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及资审预审时授权委托人须是经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员证书,否则将不予受理。

  ⑵、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壹佰元/份,由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

  7、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2年5 月 11 日9 时00分前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 室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并参加资格预审,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资格预审时各投标申请人经办人须严格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同时携带资格预审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8、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 4 月 27 日至2012年 5 月4 日 。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0、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

  地 址:淮安市大治路

  联 系 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13952306211

  11、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 系 人:李杰 联系电话:13770380026 0517-83708896-806

  招 标 人:(公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招 标 办:(公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