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奔康二期异地搬迁阳湖小区建设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奔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Ⅰ、Ⅱ、Ⅲ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湖镇镇新光村,Ⅰ标招标面积约46441�(含1-8号楼为多层公寓,框混五层;13-20号楼、25-32号楼为排屋,砖混三层,投资约5542万元)。Ⅱ标招标面积约37126�(含9-12号楼为多层公寓,框混五层;21-24、33-41、43-45号楼为排屋,砖混三层;42号楼为单身公寓,砖混四层,投资约4401万元)。Ⅲ标招标面积约49502�(含46-60号楼多层公寓,框混五层及附属用房二,投资约5361万元)。计划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内完工。招标为图纸范围内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办理过《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信息登记表》(办理电话0570-7261720),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要求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项目在10000�以上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无不良行为在龙游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旃�夜�就ūㄆ谀凇�/span>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时每家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201000013409698。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0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12年 5 月2 日至2012年5 月8 日16:00 时凭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及《龙游县招投标市场交易单位信息登记表》到234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受理),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2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招投标中心电子评标辅助系统采用杭州品茗公司软件,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157005077,姚小姐。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Ⅰ、Ⅱ标:2012年 5 月23 日14:30 时整;Ⅲ标:2012年5 月23 日9:30 时整。
地点为龙游县招投标中心3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招投标中心、龙游县招投标监管网及《浙江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毛国君 0570-7266270
龙游县奔康投资有限公司:梁增生 0570-7024307
招 标 人:龙游县奔康投资有限公司
龙游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 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