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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河佳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2012-05-04 来源:江苏淮安市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花河佳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已经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已落实。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张码办事处

  (2)工程规模:一标段约11000万元,二标段约4500万元

  (3) 招标内容:房屋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4)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5)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5月—2013年2月

  (6)发包方式:公开招标(包工包料)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购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起3年内

  回购方式:小高层按5-3-2、多层按4-3-3比例由财政支付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凡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均可以参加报名申领资格预审文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⑵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⑶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预审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备查)

  ⑷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⑸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的近三年的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

  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⑻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⑼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⑽外地进淮企业须具备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和《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⑾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预审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⑿被授权委托人资格预审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⒀申请人融资能力条件:申请人投入项目的银行自有资金存款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能提供市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信贷函;

  ⒁投标单位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⒂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提供企业法人承诺及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16)必要合格条件:

  1、预审时投标企业拟投标项目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资格预审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备查)。

  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投标现场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等相关承诺。(资审预审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备查,同时需要出具企业法人开标时到场的承诺书)

  3.潜在中标候选人承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天内)缴纳中标价的15%资金作为履约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中标后凭缴纳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4.资格预审通过并经业主考察属实后方为资格预审合格。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则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在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预审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7、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2 年 5 月 4 日至 2012 年5 月10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元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8、请投标申请人与2011年 5月17 日, 14 时30 分前,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迟到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收。

  9、招标人: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5235891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9号三楼

  联系人:王旭妍

  电话:0517-83917711 传真:0517-83669881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招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行政监察(签名):

  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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