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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工程B区16#、17#、18#楼工程

2012-05-04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 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工程B区16#、17#、18#楼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经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发改发[2011]44号 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 政府投资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 施工 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工程六标段B区16#、17#、18#楼工程施工 。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1号路北侧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年 05 月 31 日下午 14 点。

  3、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2012年06月07日 竣工时间2012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147天。

  4、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8%。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六)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2 年 05 月 04 日至 2012 年 05 月 10 日 上午8:30至 11点下午13点至16点到 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街57-2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整,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人: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办公地址: 阜新市清馨园小区物业综合楼

  联系人: 陈正军

  联系电话: 2700005

  传真:

  邮编: 123006

  E-Mail:

  招标代理人: 阜新市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街57-208

  联系人: 李建

  联系电话: 0418-2172666

  传真:

  邮编: 123000

  E-Mail:

  2012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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