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消防工程已由潭发改法社[2008]388号、[2011]22号文件和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北二环路南面,第五人民医院总院
2.3 建设规模:投资约2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综合楼通风工程、喷淋工程、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
3.4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外地来潭企业预备案手续并办理USB锁;
(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3.5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8下午5时整。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名 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 号:78001012010010023280
6.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5月7日上午9时~2012年5月11日下午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9日9时整。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9时整。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9时整,入围投标人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5日9时整。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5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建设信息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1号地税局大楼4楼416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1-58563896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1-58563896或0731-85161719
电子邮件:hnhxxtgs@126.com
网 址:www.hnhx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