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检察院技侦大楼已由县发改委以 发改投字〔201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支持和自筹,招标人为歙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歙县郑村镇潭渡村
2.2建设规模:约604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 4日~ 5月 10 日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hxzgj.cn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在5月10日16时前用空白信封密封后投入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箱内;
4.2报名后同时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相关资料的购买、领取见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则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储建武 联系电话:189559067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百花路100号
联 系 人:仰时威 联系电话:18655966166
开标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紫阳路19号(歙县政府西侧、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联 系 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4651
8. 监管部门
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3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