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北安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北安市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地上9层,地下1层;
2.2 招标范围:建筑物外2米以内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土、水、电、消防及工程量清单内装饰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北安市恒泰路东平安街南 ;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1日~2013年10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 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各申请人仅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 1 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 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3.5 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收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领取招标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5月 7 日至 5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5.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安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7号
联 系 人: 赵传义
电 话: 0451-84681846
日 期: 201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