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机场快速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场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方案的批复的函》(泸市发改政策函[2012]11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招投标工作,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政策函[2012]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418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泸州市机场快速路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龙马大道北延线,跨泸隆铁路和成自泸赤高速路直达位于云龙镇的机场,宽度为40m,长约10km,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建设。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地形图测量(含纵横断面)、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方案设计(提供至少但不限于3个比较方案,包含效果图及夜景透视图)、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阶段的征地、杆管及房屋拆迁图)及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并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中标人必须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工可、全部图纸和概算等。项目(工可、初设及概算、施工图)的标段划分按招标人要求进行。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2.5 设计工期:150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投标单位须在中标后60日内完成地形图测量和勘察工作,提供编制完成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送交评审;9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送交评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5年以来(2007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2个或以上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道工程(10km或以上)的设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5月10日至2012 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日 9 时30分,地点为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刘晓天
电话:0830-3120546
传 真:0830-3197672
招标代理人: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28号
邮编:646000
联系人:魏女士、杨女士
电话:0830-3197707
传真:0830-3103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