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河西镇办公楼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发[2012]183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同心县河西镇,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包括办公楼主体和附属设施(院落硬化、围墙等)
,办公楼主体为三层框架结构。招标范围为施工图中办公楼和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
工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得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8 日至2012年 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同心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原同心工行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书副本、建造师证、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在银川华
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 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502号)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同心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原同心工行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同心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同心县长征东街11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
(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502号)
联 系 人: 马永泽 联 系 人:何志峰
电 话: 13995130579 电 话:0951—5047522
传 真:0951—5047522
电 子 邮 件:huashiweiye@163.com
2012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