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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众裕园3#、4#、5#、6#住宅楼

2012-05-10 来源:中国建设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众裕园3#、4#、5#、6#住宅楼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区发改字(备)【2012】272、273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为贰个标段;

  一标段: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众裕园3#、4#住宅楼,建筑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结构层数:砖混五层,总投资约500万元。

  二标段: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众裕园5#、6#住宅楼,建筑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结构层数: 砖混五层,总投资约500万元。

  2.2 计划开竣工: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10月30日,共159日历天。

  2.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自筹

  2.4建设地址: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贰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4.1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省内其他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造师。

  4.2投标建造师必须通过IC卡认证且注册于本企业。

  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招标投标”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6、投标申请人应于2012年5月11日17时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交易中心。

  7、本市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部设立证明及投标建造师IC卡。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8、投标单位须提供甘州区城乡建设局市场准入备案手续和甘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回执,市外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外地进张建筑业企业登记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9、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本公告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11、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甘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民委员会

  地址:甘州区明永乡夹河村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张兴明

  联系电话:138306089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方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军分区什子向南50米处(丰泽园小区门口)

  邮政编码:734000

  传真:18293656210

  联 系 人:闵希琨

  联系电话:15593655866

  报名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0214室

  联系电话:0936-8215468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gsjs.com.cn

  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网址:http://www.zy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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