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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综合教学楼和综合实验楼

2012-05-11 来源:湖北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综合教学楼和综合实验楼工程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发改[2012]111号文件)批准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综合教学楼和综合实验楼工程;

  ⑵建筑面积:总面积约31631m2,其中,综合教学楼层数为6层,面积约17494m2,综合实验楼层数为6层,面积约14137m2;

  二、招标范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综合教学楼和综合实验楼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

  三、工程建设地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内。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资质;同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足够经济实力,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均可报名。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 月1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七、报名须知:

  ①施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拟派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②监理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拟派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八、资格预审地点: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招 标 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联 系 人: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庹秀琴0719-8208350

  招标代理单位: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豪锐0719-868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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