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县城休闲广场东侧地块改造商住楼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清原县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清原县县城休闲广场东侧地块改造商住楼
(3)工程规模:7250平方米
(4)资金来源:自筹计划总投资:2894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土建及配套工程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7)建设地点:清原县清原镇镇北街(休闲广场东侧)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2012年6月18日开工,2012年11月30日竣工。
1、投标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另附投标人无欠税、费证明)。
2、项目经理要求:相关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建造师、建造员。
3、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5月18日17时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10日在网上发出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0时整,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抚顺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原县镇内
联 系 人:王晓文联系电话:18642316333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国萍联系电话:024-58515662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