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城市广场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占地面积54660㎡,总建筑面积约57689㎡,总投资预计为42633.14万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
2.3 建设地点:长德丙六路以南,丙十一街以东,甲一路以北,乙二街以西。
2.4 完成时间:下达勘察任务通知书后5日内。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一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其他现场勘察专业技术人员八人,其中: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五人。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东南
移动手机(tele):18310529543
联系电话(tel.):010-63850981
传 真(fax):010-6389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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