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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农村合作银行汤河支行营业楼建设工程

2012-05-14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工程

  河东农村合作银行汤河支行营业楼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工程位于河东区汤河镇驻地 ,框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1553.20平方米,总投资约19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外墙保温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1.2、资金来源:自筹。

  1.3、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 90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包括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2年5月18日17:00时前到临沂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投标报名,报名后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6、近年来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3.7、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8、外地进临沂企业须具有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3.9、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10、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河东农村合作银行汤河支行营业楼建设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到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8日17:00前,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出示第3条要求出示的证件。

  单 位:临沂市河东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长娟

  联系电话:0539-7116923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

  5.2、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18日17:00 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玉国 薛会杰

  联系电话:0539-8099095 15898796422

  地 址: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19日至2012年5月23日下午17:00,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同5.2款。

  5.4、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2年5月24日下午15:0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305398767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会议室。

  5.5、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9:00时前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开标室。

  5.6、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9:30时

  地 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十楼评标室。

  招 标 人:河东农村合作银行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3053987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日 期: 2012年5月14日

  关键词: 农村合作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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