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招标人)的编号为 闽工咨ZB120328号 (招标编号)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 全国 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新营业办公大楼设计 ;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 ;
2.3.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11776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8%,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高度小于60米的营业办公大楼 (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栋数、层高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889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8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总体平面规划、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10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设计招标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各方设计资质都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福建省外投标人的,在福建省内应设有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至少有一个成员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至少有一个成员是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_(规模、造价等);
3.1.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 15日至2012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八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2年6月13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十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8898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69.73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中银大厦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090823 ;
联系人: 董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东大路92号华源大厦八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44755 传真: 0591—87546407 ;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帐 号: 42865837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