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资格预审 )
一、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全称)的商务服务中心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县政府(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拨款。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商务服务中心工程
(2)工程地点: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西侧。
(3)工程规模:约55010平方米,框剪20 层。
(4)工程投资额:约9900万元。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三、该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项目内容(不含设备)。
四、投标保证金、诚信施工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报名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异地)、转账方式(同县城) 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号汇出。凭电汇凭证原件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领取 《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 万元 (不计息)。
收款人: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睢宁农村合作银行众鑫支行。
开户账号:3203240301010000030608。
(二)、诚信施工保证金的缴纳:
1、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本工程需缴纳诚信施工保证金。
2 、 报名前,投标人的诚信施工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异地)、转账方式(同县城) 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号汇出。凭电汇凭证原件到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大厅领取 《诚信施工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3、本工程诚信施工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990 万元 (不计息)。
收款人: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睢宁农村合作银行众鑫支行。
开户账号:3203240301010000037727。
4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单位可在招标方确认后办理相关退款 手续。
未中标单位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 3 日)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退款手续。
(三)、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 、中标单位在 签订合同前 , 将 诚信施工保证金转为 合同 履约保证金。
2 、 中标 单位 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因招标人原因无法进行正常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按 人民 银行 同期存款 利率 的 两倍计算 逾期利息, (时间以月为单位, 一个月内不计息,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入工程造价。
(四)、投标报名人提交的电汇凭证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五)、其他说明: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 、 独立投标企业应具备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并 含 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 资质 ;
B 、 联合体投标的,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 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 贰级以上 资质 (含本级) 。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A、独立投标企业的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所报注册建造师专业应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对应,并在 该 企业注册的建造师) ;
B 、 联合体投标的,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 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 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所报注册建造师专业应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对应,并在 该 企业注册的建造师) 。
(3)其他条件: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
六、请申请人自2012年5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当天禁止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所报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8)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9)各投标企业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及其确认书原件
(10)投标企业参加资格预审的确认书原件
(11)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主办方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以上(含本级)资质】
(12)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三套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七、投标企业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 不含临时身份证 ) 到现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并参与现场答辩 , 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八、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
九、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执行徐建发【 2008 】 101 号文,其中:技术标 20 分;商务标 70 分(投标报价采用平均费率固定下浮率法);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 10 分。】
十、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 年 5 月 15 日至 2012 年 5 月 21 日 。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受托人 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 其它:
1、所报 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2、 该项目所有文件中所称的联合体是指一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和另一家 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 企业共同组成的组织 。
招标人: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克胜 13505222620
刘 利 13775829166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丹 15062037366 0516-88309585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