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娄底市文化中心、娄底宾馆(新建五星级)实施性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娄底市文化中心、娄底宾馆(新建五星级)实施性方案设计项目
1.2建设地点:娄底市体育中心旁
1.3建设规模:文化中心占地面积约89亩,建筑层数2-4层,建筑高度小于20米,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娄底宾馆(包括演艺会议中心、贵宾楼)占地面积约85亩,建筑面积约66000平方米,建筑高度80-100米(以实际设计为准)。
1.4投资规模:文化中心投资估算约9000万元(其中弱电350万元,精细装饰3000万元);娄底宾馆(新建五星级)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其中弱电760万元,精细装饰18000万元) ;
1.5招标范围:完成文化中心、娄底宾馆(新建五星级)建筑实施性方案设计,并由中标人继续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精细装饰、弱电设计除外)。
1.6设计进度计划要求: 委托合同生效后,先确保1个单体建筑在招标人要求的具体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余建筑在45天内(日历日)完成文化中心、娄底宾馆(新建五星级)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60天内(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水平缩短设计工期,提前完成相应设计文件。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2拟任项目首席建筑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2.3投标申请人应参加过五星级酒店设计并有成功经验,完成两项或以上同类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拟采用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方案设计补偿
4.1评标委员会推荐 5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案,原则上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予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捌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陸万元,排名第四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肆万元,排名第五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肆万元。补偿费税金自理。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4.2未中标方案经补偿后,其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用于中标方案的完善。
五、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徐菲
电 话:010-52460308 13681576218
传 真:010-5297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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