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瓯市精神病院的招标编号为FJZFNP-2012014号的建瓯市精神病院病房大楼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建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瓯发改(2011)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瓯市精神病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50.12m2,地上层数五层,投资额为885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建瓯市小桥镇霞阳路87号;
2.3.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33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之日止;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6.工程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二次装修、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 近三年投标人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
3.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至 2012 年 5月 22日(双休日不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00分,到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建设局负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监理服务费
监理服务费取费:按闽价房[2007]273号文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5月 28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提交地点为 建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建瓯市建设局大楼东侧水西金钱巷26号2-05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建瓯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精神病院 ;
地址:建瓯市小桥镇霞阳路87号
联系人:陈智荣 电话:13859306836、1895069260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建设局负一层
电话:0599-8723032、0599-8698751 传真: 0599-8728017 ;
联系人: 黄栋卿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建瓯市支行
开户名称: 建瓯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帐 号: 10028290226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建瓯市建设局大楼东侧水西金钱巷26号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