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法警训练综合场馆
2.招标编号:G2012SG102
3.建设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4.工程地址:九原区青山街以北、莎木佳路以西(九原区人民法院院内)
5.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
6.建筑面积:11080平方米,包括五层框架结构久昌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808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法警训练场地与场馆3000平方米 。
7.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8.计划投资:1500.00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0.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二.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同时受理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05月17日至2012年0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5月23日下午15:00-17:00 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 地点 金额:
1.领取时间 2012年05月17日至2012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领取地点 由包头市亿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5.联 系 人:韩琳 包头市亿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联系电话: 0472-5202114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二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提供联合体报名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会议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拟参加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相关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到开标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健全或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2、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投标开标会时,按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外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相关人员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押证证明和诚信考核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单位及建造师要求: 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
8、项目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