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622120029-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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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清苑县消防站综合楼 | ||
建设单位 | 清苑县公安消防大队 | ||
工程地点 | 清苑县第三工业园区 | ||
建筑面积 | 3245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所示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0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吕明明 | 联系方式 | 1823124905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5-1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5-22 16: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5-1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5-22 16:30:00 |
地区 | 清苑县 | 文件发售时间 | 2012-5-18、19、20、21、22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清苑县消防站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QYSG-2012-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县消防站综合楼已由 清苑县发展改革局以清发改(2012)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苑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清苑县消防站综合楼工程,位于清苑县第三工业园区,为一栋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24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4973716元,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框架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5 月 18日至 2012年 5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 时,在 清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6月 11日9时 30分,地点为清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招投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清苑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清苑县高速桥南侧 地 址:清苑县城光明中街081号 邮 编: 071100 邮 编:071100 联 系 人: 李靖 联 系 人:吕明明 电 话: 18931395808 电 话:1823124905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