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小区、何王小区居住楼工程

2012-05-22 来源:江苏如皋市招标投标信息网

  (BT方式)

  为了加快九华镇集镇建设进程,根据九华镇实施规划,决定采用BT方式由中标承包人(简称乙方)投资建设九华小区、何王小区居住楼工程,在项目建成移交给发包人(简称甲方)后,发包人以回购方式分期支付工程款,现初步达成投资建设框架协议,予以公示,欢迎符合条件者报名竞标。

  一、工程概况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小区、何王小区居住楼工程位于九华镇,本工程共3幢单体建筑(设计、施工标准要求均一样),总建筑面积为14175平方米,总投资为1628.9万元。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628.9万元,报价时高于此价格的为废标。

  二、建设内容: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项目

  三、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为1628.9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4175平方米。

  四、工期

  本次招标工程总工期约定为:150日历天;计划从2012年6月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指令为准)。乙方以合同总价的4%向甲方缴纳工期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返还(不计息)。

  五、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以合同总价的6%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返还(不计息)。

  六、工程保修:

  本项目工程保修期: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且不低于政策规定的相关保修期限)。

  工程保修金为实际造价的5%,审计后从应付工程款中扣留,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返还(不计息)。

  七、工程结算(回购价计算)

  本项目工程结算执行现行按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及其配套文件及省、市相关规定等。

  其中:

  ①本工程土建按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及其配套文件;

  ②安装工程按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其配套文件;

  ③市政工程按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及其配套文件;

  ④专业配套工程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对应计价表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⑤、工程量一律以施工图和实际发生为依据,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签证、业主代表审核资料为准;

  ⑥、本项目工程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一律取平均值。

  ⑦、本项目工程最终结算(回购)总价由如皋市审计局审定。

  八、本项目工程乙方按最终审计价为准,不下浮。

  九、工程(回购)款支付

  本工程按审计结果作为回购基数,回购期为三年,三年回购比例为4:3:3,首次回购时间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28天内按合同价款支付40%,然后每满一年按审计价和约定比例支付。

  每次支取工程款乙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十、本项目工程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一周内,中标人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100 万元的工程前期投资款,该款项自到甲方账户之日起,前期投资款到位后三日内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乙方须按合同价款的 10% 一次交完工期、质量保证金。如乙方不按期足额缴纳款项,甲方有权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另择中标人。

  十一、竞标条件

  (一)竞标资质:

  1、满足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项目。

  2、企业资质为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筑专业)或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建造师无其他在建工程,能常驻工地组织施工。

  3、企业(建造师本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规模的工程。

  如有悉数接受以上条件且符合竞标资质的企业,可在2012年5月28日16时前,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竞标保证金 20 万元。竞标保证金采用已入账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中出票,否则拒收竞标报名资料。

  竞标保证金缴纳户名: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本工程前期投资款,未中标者定标后三天内返还竞标保证金(无息)。同时在公示期内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递交相关资审材料并报名。报名费600元/标段。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本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9、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10、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11、拟投入本工程的资金组织计划。

  按顺序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好,原件带来核对。

  发包人在公示期满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十二、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凡资格审查合格者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竞标承诺书及含有标价的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清单报价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http://www.rgztb.com.cn)进行报价,相关规费的计取按照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明细要求执行,否则均视为废标。

  2、投标文件壹正贰副。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除投标函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均应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十三、开标评标定标:本工程定于2012年5月30日9时投标

  及开标。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最低价中标。

  联系人及其电话:

  框架协议公示时间:2012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发 包 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