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省警卫局训练基地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辽发改投资[2012]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警卫局训练基地:项目场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98万平米(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辽宁省警卫局训练基地的设计方案的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以及用地范围内室外空间及环境的全部设计工作。
2.3 设计周期
2012年6月20日之前完成设计方案的调整;
2012年7月5日之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2012年7月25日之前完成施工图设计以下部分:建筑、结构、弱电、水、电、暖通、消防;
2012年8月25日之前完成施工图设计以下部分:幕墙、精装修、环境工程、训练场地、外网、标识、泛光照明等;
后续服务期:建设期全过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并在人员、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至 2012 年 5 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事件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 2012 年 5 月 31 日 9 :30时,集中地点: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一楼大厅;
投标预备会: 2012 年 5 月 31 日 10:30时,地点: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4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6 月 15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24-83733805
传 真:024-8373866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3733805
传 真:024-83731780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