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XTD20120608
1、塔城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投资[2010]2373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塔城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
工程建设地点:辽塔新区行政文化中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958.52㎡,地上面积15183.15㎡,(其中1#楼2461.12㎡,框剪三层;2#楼2135.37㎡,框剪三层;3#楼15362.03㎡,框剪九层)地下面积4775.35㎡
工程投资额:暂定519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财政配套及自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2年6月9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3年8月20日 工期(日历天):438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
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7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5月30日(每天10:3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地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建华 联系电话:0901-6666345
报名联系人:周仕云 联系电话:0901—6230632
网址:w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