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环境保护局的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丰县环境保护局
二、工程名称:广丰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装修
三、工程地点:广丰县城丰溪小学南侧、卧龙一路西侧
四、工程概况:六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975m2,工程投资约19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饰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和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上饶市外施工企业必须按广丰县人民政府广府发 [2010]8 号文件第九条要求,到广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八、对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 2012 年5月29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fggzy.cn)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6月8日上午9时以前
2、开标时间: 2012年6月8日上午9时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房管大楼九楼)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建设网(www.jxjst.gov.cn)、广丰县人民政府网(www.gfx.gov.cn )、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fggzy.cn)发布。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毛女士电话:1380793388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广丰县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林先生电话:0793-2651321 13807936342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广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办人: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