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综合食品厂经济适用住房1#、2#住宅楼建设项目已由 长治市人民政府以长政办发[2008]109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治市综合食品厂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治市综合食品厂院内;1#、2#住宅楼,
建筑规模:12348.87平方米;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 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副本)、建筑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递交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 2012 年 5月 28日至 2012 年6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 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5 月 28日至 2012 年 6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在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长治市综合食品厂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刘红卫
电 话:13903456075
招标代理公司: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邯南路135号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齐媛媛
电 话:0355--2182958
2012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