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20120529011 | 所属地区 | 攀枝花 |
项目名称 | 原市国税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29日 | 截止时间 | 2012年06月01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原市国税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攀枝花市炳草岗 |
实施时间 | 工期:5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1、水电、线路改造;2、网络、通讯系统改造;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建设资金 | 市财政 |
其他 | (1)最高限价127万元; (2)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转账应注明本工程名称及用途。 |
施工1 | 原市国税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 2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均为比选申请人单位有用工合同并为其按规定激纳有关社保、医保等费用的职工。3、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5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6月01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攀枝花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22-13220104001056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127.00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6月0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银行大厦12楼1214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攀枝花市农业银行大厦12楼
邮 编:617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12-3324102
传 真:0812-3324160
2012年05月29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