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投资[2012]364号文)批准建设。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的委托,对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事项已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报名。
1 、项目概况
①招标编号:HNZJC2012-FW-094
②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用房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
③建设地点:湖南长沙南湖片区,项目用地北起西湖路,南至下碧湘街,西临湘江大道,东临福泉路
④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2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020平方米。
⑤计划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3亿元。
⑥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⑦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⑧设计周期:60天(不含设计审查时间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间),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
2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最近年度年检有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5年(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设计过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银行机构业务用房(以设计合同为准);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近5年(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过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银行机构业务用房的设计负责人(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0年4月-2012年4月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 、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方案所有权处理以及设计费支付
①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方案补偿费为人民币15万元,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方案补偿费为人民币10万元,排名第四的非中标候选人方案补偿费为人民币5万元。招标人支付补偿费后,可部分采纳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
②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进行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补偿费含在设计费中,不另行支付。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招标人将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的中标人补偿费含在设计费中,不另行支付。依次类推。
③ 当投标设计方案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方案设计深度要求时,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费。
④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招标人建议
对投标人设计服务团队(含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和人员,招标人建议但不做硬性要求,即招标人欢迎投标人设计服务团队有类似项目设计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能有一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担任顾问,并能切实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工作。
5 、报名时间及需携带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4日,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工作),凭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投标人近5年设计过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银行机构业务用房的设计合同;⑥项目设计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原件、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和近5年担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银行机构业务用房设计负责人证明材料原件、⑦设计团队类似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设计团队中是否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担任顾问的书面说明(如有)、⑧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商务楼12层),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李咪莎 邓博 张爱军
电话:0731-84169659(转8205);传真:0731-8416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