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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慧丰广场工程

2012-05-31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慧丰广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09]3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新城区宁南北路西侧,嵩江西路南侧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882㎡,总建筑面积约4801㎡(其中地上约269㎡,地下约4532㎡)

  结构层数:框剪结构;地上一层,地下二层。

  工程造价(暂估):2688.111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它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排名制资格预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截止时间:2012年06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截止时间:2012年06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7.资格预审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①《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和IC卡;

  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企业提供项目经理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业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的承诺书(有业务奖励的须提供获奖文件和宁波市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中标通知书)。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8.资格预审报名受理

  开始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截止时间:2012年06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6月12日9时00 (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

  地址:鄞州区嵩江西路南侧,保丰路20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4-88101837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沈滋炜

  电话: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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