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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警察学校工程

2012-05-31 来源:江西省建设厅

  上饶市人民警察学校工程建设,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改投字[2012]85号文批准,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外埠来赣代理机构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8495.5平方米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县灵山大道

  3、工程总造价: 2000万元 4、代理范围:施工、监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饶市行政区域内或已在本市备案的市外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 级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劳动聘用合同; 5、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2000万元工程)。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申请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6月1日.

  申请地点(网址):http://bm.jxjszbtb.com/ProjectInfoDL.aspx?bjbh=BJ2012051100011

  四、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网上报名身份锁及投标申请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插锁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定于2010年 6月4日9时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柒万元(含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取评分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评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报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70365668

  招标人:上饶市人民警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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