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阳县水沟镇中心社区1#、2#住宅楼项目已由千阳县纪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群众自筹。项目法人为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工期要求,将本次招标的千阳县水沟镇中心社区1#、2#住宅楼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分别进行招标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两栋,面积9455.2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6月3日~2012年6月4日在宝鸡市太白路绿洲锦园小区13号楼5单元802室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千阳县水沟镇 地址: 宝鸡市太白路绿洲锦园小区13号楼5单元802室
邮政编码: 721100 邮政编码: 721000
联 系 人: 苏 强 联 系 人: 王 亮
电 话:15291763471 电 话: 0917-3872228 1535305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