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塘乡政府综合办公楼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改委以彭水发改发【2010】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芦塘乡板栗村。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芦塘乡政府综合办公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约258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的建筑面积约3542平方米),总投资约563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4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6 月27 日08时30 分至2012年6 月27 日09时30 分,地点为彭水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彭水县乌江港湾B栋2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芦塘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彭水县芦塘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界贸易中心22楼
联系人:杨主任联系人:小黄
电话:13896486418电话:15922722761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