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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儒溪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项目施工

2012-06-11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儒溪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2】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及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临湘市儒溪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临湘市儒溪镇

  2.3 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600�

  2.4 工期要求: 120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国家标准

  2.7 招标范围: 办公楼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相关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上一年度没有工程不良行为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长安分理处;账号:593757349261)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之前先到业主单位了解工程及资金情况。

  6.2 请从2012 年6月11日~2012年6月15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建造师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我公司报名(临湘财贸学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岳阳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按《岳阳市建筑市场外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4 报名单位将拟投入的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原件带至建设局二楼209室核对人员信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376507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湘市公安局

  地 址: 临湘市长五路

  联 系 人: 叶建平

  电 话: 189730029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路中财校

  联 系 人: 王岳成

  传 真: 0730-375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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