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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县府小区住宅楼建设工程

2012-06-12 来源:山东东营建设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县府小区住宅楼建设工程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2]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于利津县大桥路以北、津一路以西、利一路以南。地上十七层,地下二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43394.37平方米,施工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180万元。

施工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安装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工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1#、2#、3#住宅楼及南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9465.62平方米;第二标段:4#、5#住宅楼及北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928.75平方米。监理招标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同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相关专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2 日至2012年6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营市东城东营日报社413房间报名。

报名工程施工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2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利津县信息登记申请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提供东营市2012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吉喆

联系电话:18654672039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营日报社413房间

联系人:韩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13054667912 13562290068

电子邮件:shdm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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