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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第一医院综合住院病房大楼建设项目

2012-06-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2]招字第N008号

  开标时间:2012-08-06

  所属行业: 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

  所属地区: 国内

  招标条件

  南平市第一医院(招标人)的编号为 福顺恒[2012]招字第N008号(招标编号)的南平市第一医院综合住院病房大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11】审批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第一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平市第一医院综合住院病房大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1.2. 建设地点:南平市第一医院院区内(南平市中山路317号) ;

  1.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病床600张,新建综合住院病房大楼建筑面积37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00平方。地下三层停车场、地上按日照分析通过层数;

  1.4. 投资总额:人民币1606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2725 万元;

  1.5. 招标类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交通影响分析、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修改、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1.6.2. 内容:工程勘察(含护坡勘察)、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二次装饰)、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工程等专业工程。

  1.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单位应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要求备案,应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且勘察单位和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3.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2.7.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要求。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 月13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2012年6 月19 日 23 时 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30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不少于陆万元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2 年 8 月 6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费用

  7.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2725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300.95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计费系数为1,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7.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7.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下浮20%执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

  地址:延平区四鹤中山路317号

  联系人:陈杉 电话: 0599-86245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创世纪二期7#702室 ,邮编: 353000 ;

  电话: 0599-8888018 联系人: 康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 35001676107052505220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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