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湾县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经沙湾县发改委以“沙发改字[2012]114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2、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院内
建筑规模:498.96?o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工程造价:暂定75万元
采购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条件:
施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项目经理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员及以上;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区外施工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各两名,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6、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的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后审。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施工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6137578。
负责人:史国华 13683654548 李 波 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电子邮箱: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