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 标 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法院大河法庭办公楼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汉滨区大河镇金仓小区,总建筑面积约570m2,砖混结构四层。资金到位,场地已达三通一平,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房建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六、报名须知: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原色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外地企业应按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报名。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2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解放路22号城市映象大厦9层01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周女士
联系电话: 13509150093 0915-3201711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