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职教基地新校区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麻章区志满二队三板洋南规划湛江职业教育基地内。
1.2.3 工程范围:总建筑面积为180000m2。其中:教学楼(含理论、实训教学)76000m2、学生宿舍楼54000m2、科教楼(含行政办公)8000m2、体育馆6000m2、图书馆5000m2、食堂10000m2、学术交流中心3000m2、学生服务中心2000m2、教职工周转用房15000m2。垃圾房200 m2,大门及门岗200m2,供水用房400 m2,供电用房200 m2。以及人防地下室、停车场、运动场(含400米跑道、田径、足球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湛城规(规划)[2012]109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湛发改社[2012]114号、湛发改社[2012]130号。
1.2.6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7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限额:人民币39278万元;
1.2.8 招标内容: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职教基地新校区红线内的详细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设计等内容。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
1.4.1.1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4.1.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1.4.2 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4 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
1.4.4.1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含二家)且联合体主办方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的单位。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5 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即2012年 6 月 18 日至2012年 6 月 25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各200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或发票。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符合性审查会议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5.1.1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1.5.1.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1.5.1.3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1.4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1.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
1.5.1.6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1.5.1.7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1.5.1.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1.5.1.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2 报名单位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2012年 7 月 4 日 9 时 30 分。
符合性审查会议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6.2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2012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释]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应为报名截止后不少于7天。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取值均为1.0)。
1.7.1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乘以80%的折扣率。即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费×80%。即设计费包干价为829万元(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修建性详规不另收取费用。)
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 8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 6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 5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5名的投标人 4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6名的投标人 3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
1.7.2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为150元/米。勘察工程量以设计布孔及钻孔深度要求并经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进尺量结算(无论几次勘探,仅支付一次费用,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勘察设计总费用不得超过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的勘察设计总费用,超过部分不予以支付。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9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勘察工作配合设计工作平行进行。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提交。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人民政府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和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湛江市第二技工学校
1.11.2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06号
1.11.3 联系人:苏滨
1.11.4 电话号码:0759-267161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2.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19号派丽商务酒店二楼
1.12.3 联系人:骆志勇
1.12.4 电话号码:0759-2221810
1.12.5 传真号码:0759-2221810
1.12.6 电子邮箱:zhmz1997@126.com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