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
资质序列要求 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建造员 建筑工程
招标内容:
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施C2012039
1、沙湾县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经沙湾县发改委以“沙发改字[2012]114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门诊楼扩建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院内
建筑规模:498.96㎡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工程造价:暂定7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20日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员及以上资格;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区外施工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各两名,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沙湾县县乌兰乌苏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0993—6016255 13677530313
报名联系人:史云鹏 联系电话:0993-6018225 18209050369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沙湾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