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延庆县旅游局拟建的延庆地质公园博物馆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延庆县旅游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地质公园博物馆项目
2、招标项目名称:延庆地质公园博物馆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标
3、项目建设单位:延庆县旅游局
4、建设内容:主博物馆外观改造和室内布展工程;千家店和龙庆峡园区陈列改造工程、地质公园脚印馆改造工程;地质广场建设工程、地质公园标识导览系统工程;地质公园主副碑、界碑;地质博物馆标本收集工程等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第1标段 延庆地质公园博物馆、千家店硅化木馆、干沟游客中心(脚印馆)、龙庆峡园区陈列布展工程项目 延庆地质公园博物馆、千家店硅化木馆、脚印馆、龙庆峡陈列馆装饰改造、布展设计及施工
第2标段 室外广场建设工程及地质公园标识导览系统 室外广场建设及服务引导牌,警示提示牌,道路指示牌,主界和副界碑设立、解释系统建设、地质公园服务标识系统等内容的设计及施工
第3标段 标本 收集标本包括恐龙骨架模型、岩石标本、矿物标本、宝玉石标本
5、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
6、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县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标段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年检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和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一级(含)以上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本,项目经理还须具有管理博物展览工程经验(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本人劳动人事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须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投标人需通过ISO9000认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应具有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业绩;有地质类、自然类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业绩者优先(以合同原件为准,2006年至今已竣工业绩)。
10、外地进京建筑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12、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1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第2标段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制作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具有标识设计、制作、安装能力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本人劳动人事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须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第3标段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所需各类矿物、岩石标本收集、分类、加工、展示及科学铭牌,具有设计、制作、安装能力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有地质馆、古生物馆等自然类科学馆或相关地质类景观的设计与施工案例。(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聘请国内外知名地质公园规划设计专家和科研机构专家提供地质学术指导,提供地质专家服务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本人劳动人事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须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不接受邮递、电话、传真等报名方式;只接受一次报名,报名资料必须送达指定报名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报名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同时报名单位将失去投标资格。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所有文件,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不办理邮寄)
3、投标截止时间:拟定于2012年7月10日9时00分
4、开标时间:拟定于2012年7月10日9时00分
5、开标地点:延庆县旅游局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上发布。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61号
联 系 人:王双燕
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邮政编码:1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