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春明月山机场工程航站楼屋顶钢结构工程施工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545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江西宜春
明月山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和宜春市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湘赣交接地带。2000年8月,宜春经国务院批准建市,现辖袁州区、丰城、上高等十个县市区,是全国首批申报的生态
试点城市之一。宜春市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东接江西南昌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西连湖南长沙直至西部广袤腹地,具有承东启西的极佳区位优
势;宜春市高速公路和铁路运输网络纵横交错,交通四通八达。便捷的交通、“承东启西”的地理位置,使宜春市中心城区成为了赣西地区重要的中
心城市。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宜春明月山机场工程航站楼屋顶钢结构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
本工程计划工期: 3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7 月 10 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8 月 1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1
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至少完成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工程施工 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建造
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
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江西省外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
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2年 6 月 19 日至 2012 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
间,下同)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
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2 年 6 月 19 日至 2012 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购买招标
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3 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 涛
移动手机: 18201464143
联系电话(tel):+86 010-63850981
传 真(fax):+86 010-63898858
电子邮箱(e-mail):zbcg68@126.com (资质材料发送此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6389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