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靖县货运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核准县货运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投标方案的批复》保发改投[2010]69文件和县人民政府[2012]第9次县长办公会议记要及保靖县财政局保财函[2010]174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县马场坪停车场建设资金额承诺函》批准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投入 。招标人为 保靖县站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靖县货运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保靖县迁陵镇
2.3建设规模:停车场面积约12516平方米。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交通部有关部令
2.7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含的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交通、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应满足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各一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万 (人民币) ,由投标人现金或转账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⑧三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⑨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及上述①~⑨项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于2012年6 月 21 日~2012年 6 月 27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2:00、15:00~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各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7 月17日(上午09:30),地点:保靖县交通运输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两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保靖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743-77225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靖县站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保靖县迁陵镇
联系人: 张勇 电话: 13574352912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监理 地址:吉首市武陵东路8号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 南站内4栋2单元201室
联系人: 杜先生 电话:0743-8266294 1350843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