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政府职能部门综合办公楼工程已由慈利县发改局以慈发改招[2012]15号文件核准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入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政府职能部门综合办公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
2.3 规模:三层框架,建筑面积1560.6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招标编号:HCHN2012-1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张家界市外企业提供入张施工备案表;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为防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县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在本项目部内任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6月 21日~2012年7月11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jsj.zjj.gov.cn/govmach/jsj)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446311487@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张家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 09时00分,地点为慈利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527442718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慈利县地址:慈利县笔架路04号县文化馆四楼
联 系 人:向仲金 (15874498638) 杨晓庆
电 话:0744-2136813
传 真:0744-2136813
邮 箱:4463114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