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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洛阳工商所及何店工商所办公楼工程

2012-06-25 来源:湖北随州市招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工商

  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主要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曾都区洛阳镇、何店镇。

  2.2建设规模:曾都区洛阳镇工商所办公楼建筑总面积约8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95万元;曾都区何店镇工商所办公楼建筑总面积约8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95万元。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的工程。

  2.5标段划分:划分为曾都区洛阳镇工商所办公楼、曾都区何店镇工商所办公楼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25日至2012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持下列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外省企业入鄂备案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18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www.ztb.cn) 、《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www.zdztb.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曾都区工商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51号(曾都区审计局大门旁)

  代理人电话及传真电话:0722―3318966

  2012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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