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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二期B区3#、10#-14#楼及南区地下室工程

2012-06-27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FJSJ宁-2012(Z)013号
开标时间:2012-07-10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二期B区3#、10#-14#楼及南区地下室工程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金涵组团;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872.41平方米,其中3号楼为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8503.8平方米,层数18层;10~14号楼为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为56375.11平方米(10号楼建筑面积为12898.3平方米,层数18层;11号楼建筑面积为12898.3平方米,层数18层;12号楼建筑面积为12898.3平方米,层数18层;13号楼建筑面积为10571.51平方米,层数18层;14号楼建筑面积为7108.7平方米,层数18层);南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993.5平方米。工程预算价约为16238376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6.2. 设计单位: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投标人应为闽建筑〔2010〕30号文公布的《2010年度 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宁建筑〔2012〕15号文公布的《2012年宁德市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的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6月27 日至2012 年7月1 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每份售价5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500 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 月10日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公告答疑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后岗立业新村125号元宏花苑 ,邮编:352100 ;电话: 0593-6109608 传真:0593- 2882929;联系人: 龚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郦景阳光3#307室 ,邮编:352100;电话: 0593-2887118 传真: 0593-2887118 ;联系人: 黄海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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