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修工程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汝阳县杜鹃大道东段
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2)033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工 期:2012年9月15日前竣工
二、投标人资格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贰级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按照《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洛检发【2010】2号)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进行查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作出相应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 6月27日至2012 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13楼1305室。
3、招标文件10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份。
4、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7月1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20楼会议室。
注:汝阳县以外施工企业在开标时还需持有《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汝施工投标备案登记表》原件,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汝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13837901289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15237968092